社会观察:如何避免团队内耗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?
前言
最近公司 正在调整架构,其中不乏有一些颇有意思的问题吸引了我的兴趣,而且想要解决也是蛮棘手的,其中就有一个如何调整 或者方案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问题,甚至找不到一个可行的方案,这里记录一下。
背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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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 有直播方面的业务,总所周知,直播有很多大分区,大分区下面又划分许多小分区。就拿游戏区来举例子,游戏区又可以划分为手游、单机、电竞、网游四个小分区。小分区下面又可以根据每一款游戏详细分区,这里不再赘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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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过去的业务运作中,每个分区都会有一个负责人,背负着这个分区的 , 可以直接简单理解成在这个分区直播的所有主播的总开播时长/流水,只要总开播时长越多,完成的 也就越多。因此负责人想要完成自己的 ,就必须把更多的主播签到自己所在的分区下,同时避免自己签过来的主播跑到别的分区开播[1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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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司 主播合同的签订:在公司 和主播 签订合同的时候,一般有两种方法:第一是签订全分区类型,第二是细分分区类型,后者居多。一般是直接将主播 签订到游戏 分区下,并且要求主播在游戏 分区下播满 个小时,才能够获得签约的底薪。
问题
因内部争抢导致的损耗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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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上面所述, 的完成直接与负责人所在分区的所有主播的总开播时长/流水挂钩。这样就会导致不同分区的负责人之间争抢主播的问题。例如负责人 和负责人 都想把主播 签到自己所在的分区下,来完成自己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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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从公司的角度看,无论是负责人 还是负责人 将主播 签到公司名下,能够创造的营收并不会因为是不同负责人去签署的而发生变化。也就是说,公司在签署这个主播的过程中,会因为内部争抢的问题会产生不必要的损耗(例如负责人 为了争抢开出更高的底薪价格/给予更多的福利等等),徒增公司的成本却没有取得有效的收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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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一方面,因为负责任之间的争抢行为,还会使得主播 产生一种感觉:公司是十分需要我的,我可以因此更加肆无忌惮开各种条件。使得签约主播这个行为从一个买方市场转变成卖方市场,主播会获得更高的议价空间,进而导致公司的成本增加。
直播分区功能弱化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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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上面所述,负责人在把主播签下来以后,还需要防止主播去其他分区开播。又因为主播需要在自己签署的分区播够一定的时长,所以一种畸形的问题就产生了:负责人会要求主播必须在自己签署的游戏分区下开播,无论播的是哪款游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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显然,这种操作方式可以达到主播和负责人双赢的局面:一方面,主播能够完成自己在游戏 分区下的开播时长,即便在游戏 分区下播了游戏 。另一方面,这个主播开播的所有时长/流水都记录到了负责人的名下,完成了负责人需要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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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站在公司或者说产品的角度上来看,这样大大削减直播分区的意义。因为主播开播游戏的内容不再对应直播的分区,无论播任何游戏都只能在自己签署的分区 下面直播。这样就会导致观众 想看内容 时,点进分区 发现很多主播并没有在播游戏 ,而是在播其他的游戏的情况。直播分区功能被弱化。
合同隐含的不合发展逻辑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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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上面所述,主播在签署合同的时候,会被要求必须在游戏 分区下播满 个小时,但是很多主播也有自知之明,自己没有办法完完全全在游戏 播满 个小时。此时,负责人为了拉拢主播,就会承诺主播只需要在游戏 分区下直播凑够时长即可,不需要限定游戏 ,基于这种条件下,主播就会同意签署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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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期来看,这样的行为可以增加公司签署主播的数量,降低了主播签署的门槛。但是从长期的发展逻辑来看,这样又会加剧直播功能分区弱化的问题,是不符合公司的发展逻辑的。
解决方案
- 目前可用的解决手段主要有调整负责人 的计算方式(例如在游戏 分区下直播游戏 ,但是将流水/时长计入游戏 分区负责人名下,而非游戏 分区负责人名下)等各种可行的方案,但是不包括修改当前已经签署的主播的合同(合同哪有这么好改.jpg)。基于这种条件下,探讨怎样才能降低运营的成本,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。
注解
[1] :因为跑到别的分区开播所有的开播时长/流水就会记录到另一个分区的名下,不计入自己的 中,所以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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